歐洲委員會翻譯司的翻譯寫作手冊,其實質(zhì)內(nèi)容,就是提倡簡明英語(Plain English)。《歐洲委員會翻譯寫作手冊》提倡的翻譯規(guī)則
歐洲委員會翻譯司的翻譯寫作手冊,其實質(zhì)內(nèi)容,就是提倡簡明英語(Plain English)。讀者可以從歐洲委員會官方網(wǎng)上下載到完整的英文手冊。以下是手冊提倡的主要翻譯規(guī)則:
1. 讀者為本 (Put the reader first)
無論是寫作還是翻譯,都是在為讀者服務(wù)。讀者的時間很寶貴,無論其受教育的水平如何,無論文件的類型如何,都希望盡快從文件中獲得需要的信息。所以,任何文件都要求清楚易懂。
2. 用動詞,不用名詞 (Use verbs, not nouns)
有不少英語教師告訴學(xué)生,正式的文體要多用名詞。這是對英語的誤解。所有的英語寫作指南都強調(diào),要多用動詞,少用含有動詞意思的名詞(nominalisation)。
3. 要具體,不要抽象 (Concrete, not abstract)
英語強調(diào)用詞具體。如果使用過多大詞、抽象的詞語或表達方法,讀者會懷疑作者試圖隱瞞真相。這一要求可能與我們對英語作文的想象不同。
4. 用主動,不用被動 (Active,not passive)
可能與我們的認(rèn)識相反,英語強調(diào)少用被動語態(tài),多用主動語態(tài)。
5. 明確動作執(zhí)行者 (Whodunnit? Name the agent)
用主動句,意思更清楚,因為主動句迫使作者說出動作的執(zhí)行者。有時,動作的執(zhí)行者比較容易識別。
l 建議起草者使用主動語態(tài)
l 可以用I或we作主語
l 可以用無生命事物作主語
6. 重點信息后置 (Making sense-managing stress)
翻譯、起草和修改文件時,會涉及大量的事實和概念。作者以及譯者需要以符合邏輯的順序把這些信息排列起來,才能保證讀者一遍看懂。
7. 控制長度,多用小詞 (Keep it short and simple)
文件的價值與文件的厚度不成正比。讀者不會因為文件長而更加尊敬作者。歐洲委員會的成員曾多次要求文件要簡明扼要,秘書長甚至拒絕接受太長的文件。
作為譯者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原文冗余內(nèi)容過多,可以從微觀方面削減冗余的表達方法,也可以建議寫作部門修改原文,或者征得用戶的同意,對原文進行改寫。